中国电子口岸用户入网申办须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一、业务介绍

    开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的企业主要分为进出口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货主单位和无法人资格的特殊企业等几种类型。进出口企业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法人;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包括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以及经营进出境快件、邮政快递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单位;外贸货主单位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或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销售单位;无法人资格企业是指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办理海关相关业务却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比如加工贸易中由经营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加工工厂等。 
    上述企业如果需要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办理出口退税、网上支付、小额支付、快件管理等业务,或需要开展报关申报、舱单申报、运抵报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保税仓电子账册、出口加工区、转关申报、减免税申报、企业管理等业务时,必须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IC卡或I-Key卡),并具备相应的企业权限和IC卡权限。
 
二、业务申办所需资料
    申请入网的企业,必须备齐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相关表格。其中证件复印件和相关表格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本年度年审)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该证书请将正反面分别缩印于A4规格纸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该证书请缩印于A4规格纸上)
    (六)《中国电子口岸厦门数据分中心制卡业务受理登记表》
    (七)《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八)《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每申请一个操作员须填写一份
    (九)填写《电子口岸安全产品发票邮寄信息登记表》
 
三、申办流程
    (一)企业携带上述资料到厦门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递交入网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现场购置法人卡、操作员卡、软件和读卡器。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由厦门数据分中心暂为保留,待入网审批通过后再行领取。
    (二)电子口岸入网联合审批单位包括厦门海关、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发局、厦门市外资局、厦门数据分中心。企业可在递交申请一个工作日后访问“福建省电子口岸企业入网备案/变更办理进度查询系统”(网址:http://icapprove.fjeport.gov.cn/),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入网审批进度。如有疑问,可拨打福建电子口岸客户服务热线0592-5329958咨询。
    (三)企业在“福建省电子口岸企业入网备案/变更办理进度查询系统”查询入网审批状态为“领卡”后打印《领卡通知书》,凭《领卡通知书》、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开具的“法人卡制卡、操作员卡制卡、企业基本信息申报、培训费”费用发票或复印件,到厦门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四)企业携带法人卡和操作员卡到主管外汇管理局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注:自2011年3月29日起企业凡购买IC卡、读卡器、软件、报关员卡、IKEY等电子口岸安全产品的发票将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根据企业填写的《电子口岸安全产品发票邮寄信息登记表》进行寄发。寄发进度查询见www.east-port.cn。
 
四、收费标准
    法人卡:170元/张
    操作员卡:170元/张
    读卡器:280元/台
    软 件:300元/套
    企业基本信息申报:30元    企业培训费:100元/人
    95199专用上网卡:可自行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主页”(http://www.chinaport.gov.cn)在线购买或电话咨询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售卡热线010-95198
 
五、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45 下午:13:30—16:45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厦门数据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保税区海关大楼七楼客服大厅 电话:0592-565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