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应当依法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取得报检单位代码,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申报手续。办理企业登记备案时,同时办理企业进出口产品的备案。
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网址:http://www.eciq.cn)提出申请。
二、实行登记备案对象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各类企业(含三资企业);
2、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
3、出口货物生产企业;
4、其他与检验检疫业务有关企业。
厦门检区以外的报检单位,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但必须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三、登记备案程序
1、申请单位申请时,请进入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报检企业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完成网上申请后,在一周内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交表验证手续,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申请成功后打印的《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检时需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同时加盖“报检专用章”。
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各类企业和三资企业(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交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对外贸易有关证明文件,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③ 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交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包装许可证》,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④ 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及其他企业,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⑤《企业产品备案表》的电子文档(用U盘或通过电子邮件),该电子文档使用企业简称作为文件名,新企业填写该表时,需填写拟进出口或生产的产品信息。《企业产品备案表》在厦门国检公众信息网“检企互动”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变更、延期及终止
(一)报检单位的登记备案内容有变动或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应在网上(网址:http://www.eciq.cn)提出变更申请,并在一周内到发证机构办理变更及换证手续,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成功后打印的《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变更申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登记备案证明书;
3、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对外贸易备案证明等)。
(二)企业变更地址后跨分支机构辖区的,需在原发证机构办理终止备案手续,再到新地址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新企业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三)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遗失的,需在日报上登报声明,再按照变更程序进行补办。《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证明书》有效期已满需要换证的,也请按照变更程序操作。
(四)企业每年一月份要对新一年度的产品进行重新备案。
(五)报检单位终止,应在网上(网址:http://www.eciq.cn)提出终止申请,并于成立清算组织之日起15日内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销备案登记手续。
五、办理地点:
(一)思明区、湖里区(厦门岛内)企业在东渡检验检疫局办理
地址:厦门市象屿路89-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口岸联检大楼C栋3楼
联系电话:5658680
电子邮箱:ddciq_jwk@163.com
2013年3月1日起,岛内企业办理地点改到: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海沧区企业在海沧检验检疫局办理
地址:厦门海沧联检报关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6893680
电子邮箱:hcciq@yahoo.cn
(三)集美区企业在杏林检验检疫局办理
地址:杏林检验检疫局一楼报检大厅(杏南路37号)
联系电话:6282267
电子邮箱:xlciq-zhk@163.com
(四)象屿保税区和物流园区企业在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事处办理
地址:厦门市象屿路89-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口岸联检大楼C栋5楼
联系电话:5673505
电子邮箱:fuqh@xmciq.gov.cn
(五)同安区、翔安区(大嶝办辖区、刘五店、翔安火炬产业园区除外)企业在厦门检验检疫局同安办事处办理
地址:厦门检验检疫局同安办事处一楼报检大厅
联系电话:7370620
电子邮箱:bais@xmciq.gov.cn
(六)大嶝岛、刘五店、翔安火炬产业园区企业在厦门检验检疫局大嶝办事处办理
地址:厦门检验检疫局大嶝办事处
联系电话:7090980
电子邮箱:linzb@xmciq.gov.cn
(七)厦门机场范围内的企业在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办理
地址:厦门国际机场联检报关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5730865
电子邮箱:wufp@xmciq.gov.cn
(八)漳州局辖区在漳州检验检疫局办理
地址:漳州检验检疫局一楼报检大厅
联系电话:0596-2025230
电子邮箱:zzciqjwk@163.com
(九)思明区、湖里区(厦门岛内,包括象屿保税区、机场范围内企业)企业同时可以在厦门检验检疫局驻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点办理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经济综合服务区
联系电话:7703965
电子邮箱:xyb-zwzx02@xmciq.gov.cn
六、注意事项
1、上网电脑系统要求使用 IE 6.0 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推荐以 1024×768 或更高屏幕分辨率来进行操作,并安装PDF打印软件(电子阅读器);
2、组织机构代码为九位,带“X”的须大写,代码中“-”不需输入;
3、进出口企业及“三资企业”必须填写海关注册代码;
4、“经营范围”要具体列明进出口产品名称或与检验检疫有关的内容;
5、“企业类别”选择与“企业类型”相对应的内容。
6、申请时,“属地检验检疫机构”一栏,务必正确选择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厦门检验检疫局”项下进行选择),思明区和湖里区的企业选择“东渡检验检疫局(399500)”、象屿保税区企业选择“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事处(399200)”、厦门机场范围内的企业选择“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399100)”、海沧区的企业选择“海沧检验检疫局(390100)”、集美区的企业选择“杏林检验检疫局(390200)”、属漳州局辖区的企业选择“漳州检验检疫局(390300)”,同安区、翔安区的企业按照辖区选择相应的检验检疫机构(同安局或大嶝办);
7、“法定代表人”和“银行帐号”等数据项出现字符不够的情况可在纸质申请书上修改,同时在修改处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