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发布时间:2014-09-02

 办理地税登记证流程

一、网上预登记:
  登录厦门电子地税局进行网上预登记(网址:www.xm-l-tax.gov.cn)
二、登录厦门电子地税局网站打印 《税务登记通知书》:
  填写税务登记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登记信息给具一份《税务登记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携带的资料等,请打印。 
三、网上登记后3-30日内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办理税务登记证 
  地  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电  话:7703517 
  网  址:www.xm-l-tax.gov.cn
 
 
 办理国税登记证流程
一、到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地  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电  话:12366
  网  址:www.xm-n-tax.gov.cn
二、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
三、需要携带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资企业除外)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贴在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外资除外)
  8、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10、有关机构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国有企业、集体经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有关文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11、“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还应提供境外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工作证、首席代表授权书、个人简历。
  1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填写的表格:
  (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3份;
  (2)《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3份;
  (3)《国税纳税人税种登记表》2份;
  (4)《地税纳税人税种登记表》2份;
  (5)《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2份;
四、领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到申报管理科税务登记窗口领取
五、领取登记证: 
  按照《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注明的日期到申报管理科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同时缴纳税务登记工本费,凭完税凭证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