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调整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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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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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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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调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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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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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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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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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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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提交的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提交的文件应为A4纸打印件。
3、以上所提交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译本加盖翻译单位印章或由翻译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翻译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翻译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调整名称中的字号和投资人的,应当由原投资人申请撤销名称并由新投资人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