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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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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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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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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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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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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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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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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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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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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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提交的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提交的文件应为A4纸打印件。
3、以上所提交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译本加盖翻译单位印章或由翻译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翻译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翻译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